智能电网是IT产业与能源产业结合的**。其本质就是能源替代和兼容利用,它需要在创建开放的系统和建立共享的信息模式的基础上,整合系统中的数据,优化电网的运行和管理。它主要是通过终端传感器在用户之间、用户和电网公司之间形成即时连接的网络互动,从而实现数据读取的实时、高速、双向的效果,整体性地提高电网的综合效率。
分布式能源(DES)是比单纯的分散式电源,即单纯的天然气联合循环电站,更高效的系统。分布式能源是智能电网天然的合作伙伴,因为它不仅能够保障大电网的**,而且特别是在中国的国情下,具有强大的调峰功能。
今年以来,在国家能源局建设1000个分布式能源项目、总规模达到50GW的号召之下,诸多企业,如各大电力集团、各大油气公司、城市燃气公司、以及新近涌现出来的大批能源服务公司,都看好气候变化所揭示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商机,已经开始纷纷抢占市场。
意识到智能电网与DES的互利关系,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都提出了建设一批DES项目的规划。电监部门也开始放松了对电网公司参与电源项目建设的限制。南方电网甚至已经在佛山自己的范围内建设了一个小型的分布式能源实验项目。
但是,电源建设和冷热供应能源服务毕竟不是电网公司的业务专长,分布式能源市场毕竟太大,而且已有太多“先来者”在“逐鹿中原”;电网公司并无太多的竞争优势。参与合作,对“后来”的电网公司,也是实现共赢的*好选择。
在这样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已经不需要以修改电力法第25条为发展分布式能源的**出路了。只要电网公司被准许、并积极参与分布式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就能够实现一种双重角色的机制转换:一方面,作为分布式能源项目的股东,电网公司派驻分布式能源的成员作为分布式能源法人的代表,可以按照电力法第25条,行使区域内“**电力供应者”的职能。另一方面,作为国家电网母公司的成员,他们又能够在满足分布式能源区域内冷、热、蒸汽等终端需求供应的前提下,依照大系统电网供/需平衡的需要和智能电网的功能,进行分布式能源机组的优化调度;包括机组各个部分的开、停及负荷率的调整,峰谷不同时段使用网电/上网售电两种操作模式的切换,等等。实现智能电网与分布式能源全局能效和经济效益的*大化。
在智能电网架构下,大部分离散制造业工业园区和商住区的分布式能源,都可以昼开夜停的模式运行,夜间采用廉价的低谷电制冷,比单纯的联合循环调峰电站的经济性好得多。同时,与工业和商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结合起来,就使天然气用于调峰的发电总量成倍增加。这样,对分布式能源来说,虽然缩短了年开机时数,但大大提高了发电收益,并降低了制冷成本,经济性能够进一步提高。对电网来说,白天,大多数工业和商住分布式能源项目都成了电网的调峰机组,夜间,又增加了低谷电的使用负荷。
必须强调指出,从宏观大系统角度来说,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经济、节能和减排效益,只有一半来自能源的高效、科学、梯级利用,还有另一半来自大量分散电源就地直供所节省的输变电投资、升降压损耗和运行管理费用。
就微观的一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来说,直供电所节约的电网投资、输变电损耗和管理费用,已经能够使电网公司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而由电网公司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公司内负责直供电的运营,在峰段和平段向用户售电价与上网电价之间的价差,也归电网公司所得,这就能够彻底消除分布式能源与电网公司争夺供电收益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