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煤炭市场专家李朝林表示,采取行政干预手段限制煤炭价格上涨,不利于真实反映市场需求及产品本身的价值。“多年来,我国一直在不断推进煤炭交易的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的结果无疑要求商品交易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由商品的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煤炭产品的价格。”他认为,采取政府干预的办法控制煤炭价格的升降,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师李廷认为,行政手段禁止合同电煤价格上涨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煤炭企业的积极性。在重点合同电煤供应量不增长甚至下降的情况下,整体煤炭产量增长步伐可能会受到影响,从而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煤炭市场供求偏紧,促使市场煤价格上涨。这是有关部门应该设法避免的。
李朝林还认为,政府控制煤炭价格的合理上涨,将进一步导致煤炭市场实际存在的两种价格的两极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