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家发改委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明确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要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加价。分析人士指出,煤价“维稳”的直接原因是政府为稳定物价而不愿上调电价,但管制煤价可能会遭到煤炭企业的抵制,其结果也未必有助于缓解煤电矛盾。
政府“被迫”抑制煤价上涨
针对煤炭价格上涨过快,部分地区电煤偏紧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多次以发文或者开座谈会的形式要求,国有煤炭企业加强行业自律,稳定市场价格,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限制煤炭出省,努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后,国家发改委随即下发通知,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
12月1日,在国务院督查组召开的山西省部分煤炭和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重申,煤炭主产区保障供应,稳定煤价,进一步协调并促进煤炭和电力企业加强合作,减轻电力企业负担,鼓励大型国有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签订长期煤炭供应协议。